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
(1986年8月27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编者注:本件已被1991年6月3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施行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室对1980年至1990年底颁布的天津市地方性法规清理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的决定》废止)
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天津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关于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天津市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各区、县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案。
一、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代表名额适当减少。根据精简、效能、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应比本届减少。具体测算方法是,按行政区域和人口确定代表名额。即:每个区、县按行政区域的代表名额为200名,每一万人口再增加一名,以上两项之和为代表名额限定数。本届代表名额低于限定数的区、县不增不减,高于限定数的区、县应该减少,但减少后不低于限定数。
2.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多于市区每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根据《选举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下一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数,城镇的代表名额按人口的万分之五点四(本届为万分之六)测算;农村的代表名额按人口的万分之四点七(本届为万分之五)测算。
3.各区、县的人口,以市统计局t986年6月底统计的常住人口数为依据。
二、代表名额分配意见
根据上述原则,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塘沽区240名
汉沽区130名
大港区148名
东郊区182名
西郊区200名
南郊区191名
北郊区200名
宁河县160名
武清县336名
静海县235名
宝低县258名
蓟县309名
和平区281名
河东区292名
河西区313名
南开区325名
河北区3l3名
红桥区296名
以上共计4409名,比本届减少226名。
附:天津市各区、县下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一九八六年八月
常住人口数 比83年人 83年 初定代表数 比本届增
口增减数 代表数 减数
单位 非农业 农业 小计 总数 含驻军
塘沽区 304139 98878 403017 +12447 251 240 -11
汉沽区 97815 55045 152860 +4011 130 130
大港区 154434 110192 264626 -12886 148 148
东郊区 61643 210677 272320 -11882 182 182
西郊区 69984 210102 280086 -11415 200 200
南郊区 69712 275384 345096 +6740 191 191
北郊区 87317 207281 294598 +11383 200 200
宁河县 36165 264651 300816 +9776 160 160
武清县 66841 664746 731587 +26473 371 336 -35
静海县 50403 389763 440166 +5868 235 235
宝坻县 52686 503416 556120 +6841 296 258 -38
蓟县 62208 609612 671820 +18531 348 309 -39
和平区 514570 69 514639 -2559 320 281 -39
河东区 539671 2158 541829 +64420 300 292 -8
河西区 578929 9731 588660 +72492 315 313 -2
南开区 595030 8921 608951 +70208 338 325 -13
河北区 577560 2301 579861 +8529 340 313 -27
红桥区 544795 4669 549464 +14896 310 296 -14
总计 4463902 3627596 8091498 +293873 4635 4409 -226
注:涉县铁厂人口16107人计在和平区内;兴隆小三线人口10862人计在蓟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