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启用计算机表决系统的决议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87-11-22
【实施日期】 1987-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启用计算机表决系统的决议

      (1987年11月22日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常务委员会会议室计算机表决系统已经安装完毕,决定自1987年11月22日起启用。今后凡用该系统通过的各项议案和人事任免名单,均具有与其他表决方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