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地区联络委员会的决定
(1988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我省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宜宾、涪陵、万县、达县、南充、雅安、黔江地区联络委员会,撤销原宜宾、涪陵、万县、达县、南充、雅安地区联络处。各地区联络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工作。联络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