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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事工作室更名为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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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90-12-29
【实施日期】 1990-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事工作室更名为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的决定

      (1990年12月29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为适应工作需要,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室”更名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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