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吉林市集会游行示威暂行规定》的决定
(1997年3月27日吉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18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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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吉林市集会游行示威暂行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