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0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地级曲靖市及所辖麒麟区、沾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确定如下:
单位 代表名额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
曲靖市 466 35
麒麟区 246 23
沾益县 204 19
1997年5月28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确定的县级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