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97-08-07
【实施日期】 1997-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1997年8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1985年3月4日由自治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