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废止〈包头市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的议案》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97-09-24
【实施日期】 1997-09-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废止〈包头市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的议案》的决定

      (1997年5月30日包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全文

      包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废止《包头市地方煤矿管理条例》的议案。根据法律规定,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