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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的决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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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97-12-30
【实施日期】
1997-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的决定
(1997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全文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暂行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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