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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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确认各选举单位已经选出的598名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附: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我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38名。今年7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进行选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从10月24日至11月27日,各自治州、省辖市、各地区所属的县(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滇部队等选举单位分别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或军人代表大会,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对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认真的选举。政党、人民团体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修选人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当选的代表都获得法律规定的过半数赞成票。
现在,除省预留4名、缺额15名和人民解放军驻滇部队尚待选出的21名外,59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了省九届人大代表598名。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59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严肃、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598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选出的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有奋战在经济建设第一线的工农代表和知识分子代表,又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做出贡献的代表;既有地方各级、各界代表,又有解放军驻滇部队和武警部队代表;少数民族、妇女、非中共党员代表均占有一定比例,分别为代表总数的46.2%、23.9%、26.8%。
人民解放军驻滇部队尚待选出的代表,待选出后再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12月3日第91号)
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选638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现已由各选举单位分别选举产生598名。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59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现予以公布。
附件: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598名,以姓名笔划为序)
昆明市(83名)
曲靖市(69名)
东川市(13名)
昭通地区(58名)
楚雄彝族自治州(34名)
玉溪地区(31名)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56名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39名)
思茅地区(30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4名)
大理白族自治州(42名)
保山地区(30名)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6名)
丽江地区(19名)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4名)
迪庆藏族自治州(13名)
临沧地区(28名)
人民解放军驻滇部队(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