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2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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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丁全德代表陕西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追加陕西省1998年省级支出预算的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追加省级社会保障补助4,000万元,教育事业费1,000万。调整1998年省级财政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