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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公民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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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1999-04-15
【实施日期】 1999-04-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公民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1999年4月15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全文

      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齐齐哈尔市公民献血和血液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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