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抚顺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的决定
(2001年11月9日抚顺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全文
抚顺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