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等13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1年12月28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公布)
全文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主要内容与新的或者已经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相适应,或者已被本市新的地方性法规所代替,以及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等13项地方性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附件: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的地方
性法规目录
┌──┬───────┬────────┬───────────────┐│ 序 │ 法规名称 │ 发布时间 │ 说 明 ││ 号 │ │ │ │├──┼───────┼────────┼───────────────┤│ │天津市外商投资│1999年5月18日天 │主要内容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 │企业劳动管理条│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 │例 │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1 │ │ │实施条例》不相适应,其直接依据││ │ │ │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 │ │ │定》已经废止 │├──┼───────┼────────┼───────────────┤│ │天津市中外合资│1987年9月18日天 │主要内容与2001年10月全国人大常││ 2 │经营企业工会若│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干规定 │委会第三十七次会│会法》不相适应 ││ │ │议 │ │├──┼───────┼────────┼───────────────┤│ │天津市通信管理│1997年1月28日天 │主要内容已不适应改革后的国家通││ 3 │条例 │津市第十二届人大│信管理体制,且与2000年国务院发││ │ │常委会第三十次会│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议 │规定不相适应 │├──┼───────┼────────┼───────────────┤│ │天津市抵押借款│1993年4月27日天 │主要内容已经被1995年全国人大常││ 4 │条例 │津市第十一届人大│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 │常委会第四十三次│法》所取代 ││ │ │会议 │ │├──┼───────┼────────┼───────────────┤│ │天津市经济合同│1987年11月5日天 │制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管理的若干规定│津市第十届人大常│经济合同法》已经被新的《中华人││ 5 │ │委会第三十八次会│民共和国合同法》所取代,主要内││ │ │议 │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不││ │ │ │相适应 │├──┼───────┼────────┼───────────────┤│ │天津市保护个体│1986年8月28日天 │主要内容已经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 6 │工商户合法权益│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和加强个体工商│委会第二十九次会│ ││ │户管理规定 │议 │ │├──┼───────┼────────┼───────────────┤│ │天津市保护农村│1986年8月28日天 │主要内容已被1993年4月27日天津 ││ │承包经营户合法│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 7 │权益和加强农村│委会第二十九次会│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农村集体承包││ │承包经营户管理│议 │合同条例》所取代 ││ │规定 │ │ │├──┼───────┼────────┼───────────────┤│ │天津市城市建设│1986年11月6日天 │国务院2001年6月公布新的《城市 ││ 8 │拆迁安置办法 │津市第十届人大常│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主要内容与││ │ │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该条例不相适应 │├──┼───────┼────────┼───────────────┤│ │天津市整顿市容│1981年6月27日天 │主要内容已不适应改革后的市容环││ 9 │暂行规定 │津市第九届人大常│境管理体制,且不适应当前市容环││ │ │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境管理的需要 │├──┼───────┼────────┼───────────────┤│ │天津市境内海河│1981年1月29日天 │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 ││ 10 │水系水源保护暂│津市第九届人大常│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行条例 │委会第八次会议 │法》。主要内容与该法不相适应 │├──┼───────┼────────┼───────────────┤│ │天津市噪声管制│1981年1月29日天 │199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 11 │暂行条例 │津市第九届人大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 │委会第八次会议 │治法》。主要内容与该法不相适应│├──┼───────┼────────┼───────────────┤│ │天津市若干公民│1986年12月25日天│主要内容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权益纠纷分工受│津市第十届人大常│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理的规定 │委会第三十一次会│民事诉讼法》、《城市房屋拆迁管││ │ │议 │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取代│├──┼───────┼────────┼───────────────┤│ │天津市人民代表│1984年1月21日天 │主要内容已经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 13 │大会常务委员会│津市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 │工作制度的暂行│委会第八次会议 │、代表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所││ │规定 │ │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