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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安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2-07-03
【实施日期】 2002-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西安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2年5月21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7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2002年7月3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公布)

       

      

      全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废止1984年12月28日市九届人大常务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定、1985年8月31日陕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西安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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