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
(2002年7月19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0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2年8月26日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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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