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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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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2-08-26
【实施日期】 2002-08-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南京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

      (2002年7月19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2年8月20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2年8月26日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公布)

       

      

      全文

      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南京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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