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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0-08
【实施日期】 2005-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的决定

      (2005年6月29日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5年9月23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2005年10月8日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全文

      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成都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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