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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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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福建省  
【发文字号】 闽发改交能(2007)1194号
【发布日期】 2007-12-18
【实施日期】 2007-12-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省道304线火甲坑至尤溪城关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发改投资[2007]324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尤溪县连接高速公路的交通条件,完善省道路网结构,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尤溪县经济发展,同意对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进行改扩建。
  二、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尤溪火甲坑(省道304线与县道汤城线相交处),经金业公司、埔头织造公司、水东,终于尤溪城关朱熹广场,全长7.4公里。根据交通量预测及路网规划,本段公路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结合现有老路状况和城镇规划,起点火甲坑至尤溪金业公司(K0+000~K2+100)路段路基宽度10米,全路幅路面;金业公司至浦头织造公司(K2+100~K5+600)路段路基宽度15米,路面宽度12米;织造公司至城关朱熹广场(K5+600~K7+400)路基宽度12米,全路幅路面;对穿越城市规划区路段、过城镇路段可按城市规划标准控制,路基宽度适当放宽。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Ⅱ级,其它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四、下一阶段应加强以下工作
  1、请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单位对老路利用尤其是桥涵利用加强检测,确保达到标准。
  2、做好不同路基宽度路段的过渡衔接,保障行车安全。
  五、省道304线尤溪火甲坑至城关公路改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8880万元,资金来源由尤溪县多渠道筹措解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六、项目建设工期21个月。
  七、核准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并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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