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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计算机软件研究所整建制划入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上海市  
【发文字号】 沪科(2007)第563号
【发布日期】 2007-12-28
【实施日期】 2007-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计算机软件研究所整建制划入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管理的通知
沪科(2007)第563号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市经委关于上海地方应用型研究所深化体制改革实施研究的通知》(沪府发[2000]1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上海计算机软件研究所整建制划入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统一进行管理。
  望你中心接此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接收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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