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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防寒越冬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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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上海市  
【发文字号】 沪民救发(2007)121号
【发布日期】 2007-12-29
【实施日期】 2007-1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防寒越冬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民救发(2007)121号


各区县民政局:
  据气象部门预告,北方一股强冷空气正在东移南下,预计12月28日晚起本市将出现明显的大风和降温过程,部分地区将出现冰冻或严重冰冻。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愉快过节,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困难群众防寒越冬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民政局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进行一次普遍排摸,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防寒保暖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关照好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困难群众。
  二、对传统救济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实施冬令御寒帮助,并将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帮困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三、各区县民政局要加强应急值班,遇到各种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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