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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三亚市贯彻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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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其他机构  海南省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13号
【发布日期】 2008-01-02
【实施日期】 2008-0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三亚市贯彻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通知
三府办(2008)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三亚市贯彻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日

 

三亚市贯彻“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7年12月15日)

 

  根据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省政府办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意义

  “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推进过程融贯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关注、支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体现。残疾人康复是我市当前大力开展城乡医疗保险和特殊教育等重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良好发展对这些民生工程的开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是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行爱民、惠民政策和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强有力的体现。

  二、目标

  三亚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划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当前到2010年,享有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占总要求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2010年至2015年为第二阶段,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

  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要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市、镇各级政府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担当好上通下达,左右联动贯彻推进的重要角色。

  (二)以需求服务为主,兼顾任务完成

  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既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让残疾人群体倍感温暖和实惠的社会工程,康复工作的开展必须坚持把残疾人得益受惠摆在首位,对残疾人的康复要求,要做到有求必应,有需定帮。要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实在的需求服务为康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实施重点工作与提供普遍服务相结合

  选择残疾人迫切需要的康复项目,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推行社区与家庭康复,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普及康复服务。

  (四)鼓励社会参与,支持商业性运作

  鼓励社会兴办康复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或个人投资经营康复卫生服务。广泛开展社会募捐,为康复工作筹集资金。

  四、组织领导

  以政府为主导,卫生、民政、财政、宣传、教育、残联、劳动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统计、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成立以市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三亚市政府贯彻“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督促此项工作的开展(附件1)。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五、部门职责

  市残联会:负责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规划制定、经费筹集和协调实施。从当前到2015年,组织、推动《三亚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方案》的开展。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工作平台,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现有康复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确定相应机构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根据残疾人的不同康复需求,提供医疗、训练、心理疏导、知识普及、训练器具制作、用品用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转介服务等多种康复服务。

  市卫生局:负责建立三亚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建立健全专家技术指导组及审评权威机构,成立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健全市、镇(区)村各级卫生康复网络和工作队伍,组织技术培训与技术指导,围绕《三亚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方案》全面开展工作。

  积极探索康复医学、保健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有机融合的途径,提高康复工作和技术指导水平。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制定优惠政策把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和开创残疾人康复类型的医疗保险。

  市民政局:负责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融入社区,使残疾人就近就地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将康复工作与“星光计划”、“明天计划”等工作有机融合,统筹开展,协助挑选社区、村(居)委会的康复协调员。加大救助力度,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和治疗问题,以满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市教育局:要将在校残疾学生的康复工作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针对残疾学生的生理、心理缺陷,购置康复设备、器材,科学地开展康复工作;要特别重视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与教育;积极推进大中专院校的康复医学教育,培养更多的师资和普及康复医学知识。

  市公安局:要积极协助民政局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控和遣送工作,维护美丽三亚的良好城市形象。

  市财政局:要在财力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基础性建设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协助做好康复工作年度经费预算、结算工作,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委宣传部:宣传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呼吁全社会都要关注、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开展。要成立“三亚市残疾人事业宣传促进协会”,具体承担残疾人事业宣传的筹划和开展。三亚广播电视台、三亚晨报等主流舆论媒体把残疾人康复事业尤其是“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列作公益广告宣传,做好康复需求、康复认助信息的传播。坚持常年宣传、长期宣传。

  共青团市委: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年群体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热心奉献,把残疾人康复需求纳入“心愿之旅”等社会影响力大的帮扶工程。组建一批青年志愿者担任社区、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康复协调员,增强康复工作的基层力量。积极引导大、中院校学生,把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列为大、中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评。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六、工作机制和近期的任务要求

  (一)每年10—11月份召开一次由市政府主持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以审评方案为要求,研究解决问题,部署次年工作的开展。

  (二)2007年第四季度,成立“三亚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负责迎审工作的开展。

  (三)按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尽快建立一所康复医院,作为我市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技术的载体。市卫生部门要于年内成立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立健全市、镇(区)、社区村(居)委会的三级康复医疗网络。

  (四)由市统计、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牵头,2008年第三季度之前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摸底活动,为康复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五)二区六镇要于2008年前建立健全残疾人联合会及区镇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落实残联专干人选;各社区、村(居)委会残疾人协会要相应建立起来,并落实残协专干或康复协调员的人选。

  (六)2008年第一季度,成立“三亚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基金会,为康复工作开展筹集资金。

  7、2008年底前,市卫生、残联分别完成对各级康复医疗技术工作者和康复工作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是全国性的社会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政府和各单位部门都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相关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胜利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

三亚市贯彻“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诚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双林(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易诚士(市民政局副局长)

姚成辉(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 强(市卫生局副局长)

黎达明(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史晓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钟 景(市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

许家孝(市公安局副局长)

阎国镭(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刘雁玲(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符玉香(市妇联调研员)

曾 锋(团市委书记)

陈广文(市残联副理事长)

办公室主任:陈广文(兼)

办公室成员:邢闻扬、梁关勤、周志

联系电话:88277824、8827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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