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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废止《深圳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试行)》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深科信规〔2008〕2号
【发布日期】 2008-01-04
【实施日期】 2008-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废止《深圳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试行)》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科信规〔200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深圳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试行)》(深科(2000)14号)、《深圳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深科(1999)6号)、《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深科(1996)145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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