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旅游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杜绝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旅规〔2008〕1号) 各区旅游局、各有关旅游企业: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必要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杜绝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我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旅游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五日 附: 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杜绝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深旅字(2000)40号) 2.关于旅游企业实施统计信息联网上报系统的通知(深旅字(2000)67号) 3.关于加强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深旅字(2000)71号) 4.关于实行旅游统计“百分制”评比工作的通知(深旅字(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