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授权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口岸建设管理费的通知》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府口规(2008)2号
【发布日期】 2008-01-08
【实施日期】 2008-0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废止《关于授权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口岸建设管理费的通知》的决定
(深府口规(200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办对2001年12月31日前我办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授权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收取口岸建设管理费的通知》(深府口字(1996)4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八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