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近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省各地普遍出现持续雨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大雪或暴雪,交通运输受阻,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据省气象台预报,1月25日至月底,我省还将出现一次较明显雨雪天气过程。为妥善应对灾害性气候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影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妥善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18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价格监测。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食品、药品、燃料、建材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要在第一时间预警,并按程序启动价格应急预案。 二、加快实施临时价格关于措施。各地要尽快依据省政府确定后公布的重要商品及服务调价备案目录,提出具体企业名单,报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立即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在春节前对受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没有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尽快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在此之前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动用地方财政资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生活。 四、着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值班,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严肃查处和制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在近期选取一些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增强对价格违法经营者的震慑力。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