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补充通知 豫建建(2008)12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定扩权县建设局(委)、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保证延期的顺利进行,现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7)131号)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尽快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7)147号)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申请延期的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核,保证上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各地上报的资料要将建筑施工企业、装饰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分类整理,并按两种类型(免复核、需复核)分别汇总后,以红头文件形式,将延期汇总表(汇总表内另添加主项资质类别和级别、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栏目)的文件版(两份)和电子版连同所需资料一并报送至省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延期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章。 三、为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进度,我省建筑业100家骨干企业中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资料,由各企业直接报送至省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由省建设厅直接受理、审查和核准,各地市均不再进行受理。 四、鉴于各地安全继续教育工作已陆续开展,即日起企业必须在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继续教育后,才能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五、对于不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只上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份)和《免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汇总表》(两份),报送至省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 六、对于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报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份,单独装订)、《需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汇总表》(两份)和申报资料一套(装订成册),报送至省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 七、各地对延期申请表的各项填报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以下内容要重点审查并与交验的证件、凭证原件进行核对:1.法人签名(签章无效),单位盖章。2.主项资质类别、级别填写完整。3.证书有效期应填日期(年、月、日)。4.所有“三类人员”应填写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包括A、B、C类别和证书号码)。5.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级别。 八、为便于资料审核,延期申请表拟分A、B两种类型,不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为A类,需要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为B类,请各地市在延期申请表封面的右上角予以注明。 九、“与原件核对无误章”统一盖在延期申请表中“省辖市及六个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审核意见”栏目内(申报资料中每一个证件、凭证复印件不再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该栏目中仍需按原要求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章。 十、按照(豫建建(2007)131号)文件第三条的要求,各地要抓紧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在三个月内的企业的延期申请,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期满在三个月以上的省建设厅将不予进行审查和核准,各地市也不要予以受理。时间以企业延期申请表申请日期开始至许可证有效期满日期为止。 十一、为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严肃性,各地凡未按本通知要求准备材料者,省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不予受理。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