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元旦春节期间节日临时补助指定供应有关工作开展检查的通知 沪民救发(2008)8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元旦春节期间节日临时补助指定供应工作,确保困难群众领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经研究,对本市节日临时补助指定供应工作开展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主动会同经委、物价、粮食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家庭元旦春节期间节日临时补助指定供应商店供应商品的质量、价格进行检查,防止出现乘机抬价、涨价的行为。 二、要督促指导街道、乡镇有关部门,对指定供应商店商品供应要能够满足城乡低保家庭采购一般生活用品的实际需要,对规模较小且供应商品品种较少的,应及时更换或增加布点,以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就近领取。 三、要高度重视辖区困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上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节日临时补助供应工作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