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会计核算,现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净资产类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编码为315。 本科目核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增减变动。 年度终了,从财政超收收入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为弥补财政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二、在收入类增设“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编码为415。 本科目核算为弥补财政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调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年度终了,为弥补财政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结余”科目。 三、在支出类增设“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为515。 本科目核算从财政超收收入中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年度终了,从财政超收收入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年终转账时,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预算结余”科目,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