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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应急信息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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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农电[2008]17号
【发布日期】 2008-02-04
【实施日期】 2008-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应急信息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农电[2008]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持续低温阴雨,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雨雪冰冻天气,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对鲜活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和我省实际,现就春节期间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应急信息畅通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联系人
  各地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明确值守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联系人。尚未按我办《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农电(2008)7号)要求上报信息报送责任部门、联系人,或联系人信息有改变的,务必于2月4日17时前将信息报送责任部门、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等信息传真报送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各地春节期间要继续密切关注灾害天气等对“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的影响。遇有市场供应明显下降、价格大幅上涨等异常情况或发生断档脱销、质量安全等突发事件,要在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情况。
  三、做好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各地要全面分析近期灾害性天气对鲜活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的影响,于2月12日前将如下情况书面报送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以便综合上报农业部。
  (一)2月12日各地级以上市区8种蔬菜(大白菜、西红柿、黄瓜、茄子、青椒、豆角、土豆和芹菜)、猪肉、鸡蛋的平均批发价格、与2月5日相比价格变化情况、与1月10日相比价格变化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变化情况,以及2月7日至12日期间的市场供应情况。
  (二)1月中旬以来各地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保障鲜活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方面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开展的工作。
  (三)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鲜活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的影响。
  (四)灾后在恢复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方面的工作打算和建议。
  联系人:邢宗和(13922220298)、黄伟均(13711689872)、黄娜;
  电 话:020-37288225、37288297、37288229;
  传 真:020-37288231;
  Email : scxxc@gd.agri.gov.cn; nytmail@gd.gov.cn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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