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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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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泉政办〔2008〕40号
【发布日期】 2008-02-29
【实施日期】 2008-02-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泉州市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市人大十四届三次全会及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审改工作回头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构建便民、协调、快速的审批运行机制,营造优质、高效的投融资软环境,保持我市审改工作继续在省“走前列”,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市委提出的“好字当头,先行先试”的工作主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前置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创新运行机制,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上新水平,推动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原则。要以《行政许可法》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律准绳,依法进行审批项目清理和分类,优化流程设置,规范运作程序,使行政审批权力授予有据、运作有规、监督有效。
  (二)高效原则。要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基础上,以效率为标尺,简化审批程序,削减多余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审批再次提速。
  (三)创新原则。要勇于突破旧体制机制的束缚,在科学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基础上,创新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多部门联动审批运作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便民原则。要以便民服务为工作理念,简化前置材料、推行表格式文本,提供多渠道审批申请方式,增强审批过程公开化、透明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清理审批服务项目。要按照国务院、省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遵循《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对照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的128项审批项目及省政府公布的565项行政许可项目,逐一清理。凡是国务院、省已经明令取消的要坚决停止审批并公布取消;凡是国务院、省已经做出改变管理方式等其他调整的,要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落实到位;凡是我市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凡是可以进行社会化、市场化改革的尽量进行社会化、市场化改革,能够下放权限的尽量下放。与此同时,对允许保留的项目,参照省级做法,按行政许可项目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分类。对进驻中心项目,按实际运作需要进行细化,对一个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同时存在多种审批服务形式(如:登记、变更、备案、年检等)的,细分为每一个操作小项,分别明确审批依据、申办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以方便群众办事。
  (二)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对进驻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凡是能简化为表格式的,尽量简化为表格式;凡是与该审批服务项目审核把关内容关联度不大的材料尽量削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依据的前置材料一律取消;同时,推行“报件递减法”,即前面环节申报时提供的前置材料,在后续审批项目受理时不再重复提供,尽量通过中心网上审批专项数据中心共享相关前置审批结果信息。
  (三)进一步推进审批提速。以《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时限为上限,以国内先进地区同一审批服务项目规定时限为标尺,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特别是对目前承诺时间1—2个工作日的审批服务项目尽量梳理改革为即办件,以进一步推进审批提速。
  (四)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对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削减冗节、简化内部运作程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对行政许可项目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明确行政许可申请人对许可事项的法律权力及申诉途径,规范公告、听证等公众参与程序;要根据审核审批科进驻情况,细化明确窗口授权并重新统一制定授权书。同时,对进驻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复核,对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同一项目收费种类较多、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采取分类细化办法规范收费行为。
  (五)进一步完善、创新部门联审工作制。要根据实际,对现有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进行调整优化,使之更科学合理、更有操作性;同时,要加大创新力度,探索进一步推广部门联审工作制,重点对企业年检和现场踏勘进行整合。对涉及多部门的企业年检,要理顺前后置部门权责关系,确定牵头部门与协办部门,推行并联审批工作制;对多个部门在同一阶段对同一申请项目需同时现场踏勘的,确定主办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推行联合踏勘。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观念,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事关我市发展大局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同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审批科长或窗口负责人专人配合。
  (二)分步组织实施。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的办法,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
  1、自查摸底阶段(2008 年3 月20 日前)。各部门在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会后,对本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及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提出清理审批服务项目、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创新运__(婙_____行机制具体方案,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并签字盖章后于3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审改工作小组。
  2、梳理再造阶段(2008年3月21日—5月30日)。市审改工作小组对各部门报送方案进行审核,分组对每个部门开展访谈,会同部门研究确定审批服务项目流程梳理改造、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等具体意见。对审批流程存在异议或不同意见的,由市审改工作小组提出处理方案、连同其他意见一并上报市审改领导小组研究。
  3、组织实施阶段(2008 年6 月1 日—6 月30 日)。市审改工作小组将研究确定的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上报市审改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上网发布。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对在改革工作中不配合,相互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影响改革进程的人和事,效能机关要严肃纪律,及时查处,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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