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交安监(2008)28号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三日 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交通部关于隐患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的各类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范围及职责分工、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行业的全部基础设施及生产经营单位。 (二)职责分工: 1、运营的高速公路由省高管局负责;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春市交通局负责所经营高速公路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2、在建的高速公路由省高建局负责; 3、在建和运营的路网公路由省公路局负责,并指导农村公路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4、道路客货运输由省运管局负责; 5、地方铁路由省地方铁路管理局负责; 6、水上施工及航标等安全设施由省航道局负责; 7、水上运输船舶及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安全由省地方海事局负责; 8、在建省管重点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省质监站进行监督指导; 9、厅环长白山旅游公路领导小组负责所管辖公路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10、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与监督指导工作。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是2007年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行业安全管理与深化交通各项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出隐患治理,注重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 2.坚持安全检查与安全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大“三个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制度保障机制、安全检查机制)、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关一监督”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方法步骤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加强对今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与公安、水利和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的特点,重点加强隧道和大中桥梁、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现场;加强运输市场的安全监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奥运会”期间以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部门和单位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公路施工要防坍塌,道路运输要加强源头管理,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冰、雪、雾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安全检查,突出对隐患治理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造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行业和政府各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监控制度,加强与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要迅速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单位要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之前报告厅安全处;E-mail:aqc@jljt.gov.cn (二)突出重点,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存在隐患的隧道、危险桥梁和路段、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存在隐患的渡口和渡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找准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好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需要联合执法的要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手段,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突出成果,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