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农业部第977号公告的通知(单一饲料产品目录)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农业部第977号公告发布了《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现就贯彻执行农业部第977号公告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要认真对照《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的单一饲料生产企业,于今年5月1日前按农业部《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规定办理好《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并按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定保证产品质量、附具标签等。不在目录内的单一饲料生产企业无需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向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广泛宣传农业部第977号公告,尤其是要将公告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的饲料生产企业,要求其从今年5月1日起,采购和使用目录内单一饲料的,应核对供货企业的生产资格和产品标签,确保所用的饲料原料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977号 为进一步规范单一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企业设立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现予以公告。 一、目录所列单一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作为商品流通的,以一种植物、微生物和矿物质为来源的饲料产品。单一饲料要符合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和不污染环境的要求。 二、按照《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规定,单一饲料生产企业应于 2008年5月1日前,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进行材料申报。 三、饲料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单一饲料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对其质量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对暂未列入《单一饲料产品目录》的单一饲料产品,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监管。 附件: 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
注:油料籽实加工品中粕含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