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会议文件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我市精简会议文件、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等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一)减少会议数量。从严控制以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联合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市委、市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由有关部门进行督办,不再另开大会。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各部门应向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书面请示,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出席的会议,须经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不为部门召开的会议代发会议通知。 (二)控制会议规模。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严格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规定的与会范围,不得随意增人或换人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 (三)改进会议形式。会议形式要简化,讲求实效。除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外,其它会议应尽量采取座谈、中心发言、讲评、讨论等形式进行。要合理安排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突出会议主题,解决实际问题。 (四)注重会议效率。市委、市政府各类会议安排的汇报,汇报人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他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汇报和发言要求应写入会议通知;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件及汇报材料,应至少提前1天印发给与会同志。 (五)降低会议成本。会议发放的文件、材料要严格控制,文件袋一般使用纸袋,不能使用塑料制品;会场的安排和布置等要简洁大方;会议食宿和交通讲求实用,节约开支。 (六)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端正会风;严禁迟到、缺席、早退、代会。 二、切实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 (一)严格邀请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报批程序。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层层仿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活动分别由对口办公室统筹安排(两套以上班子领导的活动由市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协调把关工作,切实精简市领导事务性、应酬性活动。保证市领导集中精力想大事、议大事、办大事。 (二)按照突出重点、精简务实的原则,安排市领导出席重要活动。全省性、全市性的重大活动,根据活动要求或市委批准的方案,由市委办公室统一通知市领导出席。各单位、各部门举行的剪彩、奠基、首发式、首映式、评比竞赛、颁奖等一般性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市领导出席。 三、倡导深入基层,鼓励调查研究 (一)市四套班子领导要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安排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各项重要工作的落实。鼓励少开会,多调研。 (二)市四套班子领导到基层调查研究应轻车简从,控制随员和当地陪同人员,一般只安排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四、严格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工作 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要从严掌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07)20号)要求,注重报道质量,突出实质性内容,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五、采取措施,精简文件 (一)严格发文制度。对确需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凡已开会布置,或已印发会议纪要、会议材料的,原则上不再印发文件。 (二)减少党政联合发文。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搞党政联合发文。属市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发文;如发文内容涉及下级党委、政府的,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可在部门发文中注明"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 (三)控制文件篇幅。公文要突出主题,简明扼要,注重实效,力戒空话套话。市委、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起草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 (四)《内部通报》一般只分别摘要刊登市委、市政府领导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每位市领导的讲话摘要一般不超过3000字。领导同志讲话的主要内容已印发会议材料,或会后已由部门印发的,不再刊发。 (五)清理各类简报。切实克服简报种类过多、篇幅过长、多头发送等现象。 六、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落实 市四套班子领导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本意见,带动市直各单位、各部门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执行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2008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