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十日
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建(2008)2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现就2008年和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以下简称住房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房建设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及时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是引导建立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优化供应结构,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广大居民特别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措施。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有助于缓解市民对住房市场的心理预期,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提高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制定和公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对于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及控制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立足于我市人多地少的基本市情和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商品住房的发展阶段,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长远发展战略,倡导住房梯度消费理念,引导建立符合市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合理住房需求为宗旨,重点发展面向当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解决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体系,强化住房保障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原则,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坚持统筹发展原则,结合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行成片或成街坊开发,合理调配住房结构和布局;坚持突出保障原则,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逐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坚持服务全局原则,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大局,保持房地产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和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各类住房需求特别是当地居民合理的自住住房需求;坚持与相关规划协调原则,搞好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近期规划的衔接工作。 三、精心组织,保证住房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科学性 (一)健全机制,加强协作。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模式,由各县政府依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和参与部门,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牵头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参与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精心做好具体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编制过程中,应当注意发挥科研院所、专业调查咨询机构等单位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便于完善规划内容,增强其科学性。 (二)深入调查,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发展目标。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前,房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普查或抽样调查方式对当地城市居民住房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详细了解城市住宅的保有量、成套情况、套均面积、空间分布、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产权状况、居住配套设施状况(包括生活服务设施和交通设施)、户均人口、户籍家庭数、流动人口居住情况、居民收入、居住需求意愿等住房建设发展现状有关信息,作为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的主要基础资料和预测各类住房建设目标的重要依据。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应当根据住房调查资料,结合当地资源与环境等约束条件、人口变化趋势、旧住宅改造、城市拆迁、市场需求和政策因素等,科学预测住房需求结构、居住用地空间布局、设施配套、住宅建筑面积、套数、住宅类型等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三)突出重点,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根据本地住宅需求情况,制定住房建设规划,逐步实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目标,明确提出各类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及其它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建设目标、住房结构比例,合理确定居住用地供应规模、土地开发强度和住宅供应规模。应当把普通住房供应作为主要内容,突出强调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供应。在空间布局中,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需求,选择公共服务等设施比较便利的地点,提出不同类型住房合理配建等要求。 (四)以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合理布局住房建设用地。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应当积极引导城市发展方式由外延、粗放发展向内涵、集约发展转变,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集约使用水平。在住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土地供应上,要结合省政府加快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三年完成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目标,合理布局住房建设用地,积极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完善内容,增强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可操作性 (一)规划内容。预测住房需求规模,确定城市住房建设发展策略和住房建设发展目标;预测和确定规划期和年度住房供应总量和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各类住房的建设总量比例结构及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安排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范围;确定各类新建、改建住房用地各地块的容积率、住房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和人口容量等控制指标;确定与新建、改建住房项目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用地布局和建设时序;明确保障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二)规划成果。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与规划附件组成。规划文本应当包括总则、住房发展目标、住房用地供应目标与空间布局、住房政策与发展策略、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等内容。附件应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与基础资料。规划图纸应当包括现状图、规划图、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各类住房建设用地分布图等。 五、加强督导,确保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工作顺利开展 2008年、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和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要分别在2008年3月底和6月底前,完成编制、政府审批、向社会公布和备案工作。各县住房建设规划向市规划局备案、年度计划向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经批准、公布、备案的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后,应严格实施,不得随意修改和调整。各县政府要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把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加强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按要求完成。为促进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了以建委主任马宜品同志为组长的督导小组(名单附后),以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力度。对规划编制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县,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及时整改,确保其按要求及时完成编制、向社会公布及上报备案工作。
附件: 濮阳市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工作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宜品(市建委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蔡惠军(市建委副主任、规划局局长) 徐贞月(市房产局局长) 成员:吴建平(市房产局副局长) 丁运斋(市规划局副局长) 靳学禄(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科长) 田建新(市房产局技术科科长) 督导联络员: 靳学禄市规划局移动电话:13939352889固定电话:0393—6666035 张士强市房产局电话:0393—8171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