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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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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甘肃省  
【发文字号】 甘价监测(2008)63号
【发布日期】 2008-03-11
【实施日期】 2008-03-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  为切实做好2008年价格监测工作,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省物价局拟定了《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2008年全省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按排意见
  2008年价格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基础产品和民生价格监测,完善应急价格监测工作预案,强化价格分析预测,注重价格问题调研,搞好监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
 一、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
  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印发的《甘肃省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增强敏感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市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价格走势以及不同季节重点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市场巡视制度,加强监测值班。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在当前价格高位运行的特殊时期,要继续坚持做好“全省重要商品价格每日专报”工作和各地列入调价备案商品价格的监测工作;确保责任到岗、到人;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  二、做好重要商品价格常规监测工作
  做好新修订的《甘肃省重要工业消费品和城市居民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甘肃省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甘肃省重要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全省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按报告制度规定的上报品种、时间,准确、及时地报送监测数据。要重点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蛋等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的能源、原材料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工作,要加强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强化分析预测,提出应对措施,为宏观调控服务。
 要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
 继续做好节假日市场监测值班工作,重点做好2008年奥运会、“十·一”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反映工作。
  三、加强调查研究
 加强对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粮食、化肥、房地产价格,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上游产品价格波动对下游产品价格的影响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2008年,每个市州争取报送2-3篇专题调研或预测分析报告,经筛选后上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参与全国优秀论文评比活动。
  四、加强价格监测质量管理
  加强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检查指导,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帮助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台帐;加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审核备案工作;坚持上报数据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连续性。省上将继续坚持和完善价格监测数据报送、分析预测质量季度通报制度和年终表彰工作。
  五、深入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  大力开展价格信息资源,要注意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资料等手段,及时披露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价格信息,要重点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同时,要注意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报送工作。各地要结合价格工作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做好网刊资料《中国市场与价格信息》(甘肃版)和《甘肃医药价格》的征订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  六、加强对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的领导
  从近年的价格工作实践和当前的价格形势来看,价格监测工作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一定要转变思想,加强对价格监测工作的领导,要注意给监测人员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同时,也要注意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开创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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