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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食盐零售网络安全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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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信政办(2008)17号
【发布日期】 2008-03-11
【实施日期】 2008-03-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食盐零售网络安全建设的通知
信政办(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我市盐业市场情况,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盐安全,市政府决定年内开展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食盐零售网络安全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盐零售网络安全建设的重要性
  食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食盐零售网络是食盐销售的终端,直接关系到盐业市场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食盐零售网络安全建设,确保群众食盐安全,不仅是贯彻落实食盐专营政策、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信阳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真正从销售终端把住食盐质量的入口关,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
  二、全面整顿食盐零售网络
  从2008年3月12日至12月31日,全市全面开展食盐零售网络的专项整顿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辖区内的食盐零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普查登记,按照便民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网点,强化《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和持证经营、亮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私盐贩销活动,实现食盐零售经营的网络化、规范化、安全化。
  三、确保专项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部门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食盐安全意识;二是要深入调查,合理定点,严格把关,扎实推进,既要服从大局、步调一致,又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保证食盐零售网络《食盐零售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三是这次整顿工作以盐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抓出成效,力争把我市盐业市场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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