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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任务公开挂牌督办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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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08〕18号
【发布日期】 2008-03-14
【实施日期】 2008-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任务公开挂牌督办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任务公开挂牌督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任务公开挂牌督办方案
  为认真落实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制定有关工作任务公开挂牌督办方案。
  一、实施公开挂牌督办的工作任务
  按照“宜量化考核、有进度要求”的要求,选取了60项工作任务(见附件)予以公开挂牌督办。为避免重复督查,对已列入市办实事项目、市重点项目(含重点前期项目)、奥帆赛城市运行计划的工作任务不再列入此次公开挂牌督办范围,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对其他未列入此次公开挂牌督办的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职能目标一并抓好落实。
  二、实施公开挂牌督办的方式方法
  (一)对列入公开挂牌督办的工作任务,按照公开任务目标、公开责任体系、公开计划进度、公开办理情况等“四公开”要求,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提高公众的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市政府督查室依据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对公开挂牌的工作任务实施全程跟踪督查。每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并邀请新闻媒体对有关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报道。对推进不力的工作任务,及时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现场督查。及时提请市政府领导督查协调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对事关民生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邀请部分社会责任感强、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发现问题的市民担任督查联络员,及时全面地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和出现的问题,“自下而上”地推动工作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金宏督查管理系统”(内网),结合市政府办公厅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适时将系统链接到市领导办公桌面,便于领导对公开挂牌督办的工作任务进行监督。开通“青岛政务督查网”(外网),开设公开挂牌督办专栏,开展网上评议活动,探索建立网络互动交流平台,随时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加强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年终,市政府督查室将依托“青岛政务督查网”对公开挂牌督办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民意调查和绩效评估,结果将上报市政府领导,并适时向社会发布。
  三、实施公开挂牌督办的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落实公开挂牌督办的工作任务作为“一把手工作”,抓紧抓好,围绕确定的任务目标,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工作措施,自觉接受监督。主办单位(第一责任单位)要敢于负责,加强协调;协办单位要以大局为重,主动配合,共同促进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各主办单位应分别于2008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2009年1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将所承办工作任务的一、二、三季度进展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步工作措施等)和全年完成情况,通过“金宏督查管理系统”(内网)发送至市政府督查室。所报情况要全面、真实、准确,如有形象进度需附数码照片。
  (三)对完成任务目标较好、公众满意度较高的责任单位,市政府将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不能按时报送办理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将及时作出考核记录,纳入日常监控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目标的,责成其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在全年督查报告中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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