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创业培训“515”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吉劳社际字(2008)131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为了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的要求,扩大创业培训工作规模,确保全省全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将《〈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考核管理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管理,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和劳动保障厅《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目标,扶持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社会群体创办自己的微小企业,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五人就业的倍增效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年培训5万人,至少打造1万名微小企业小老板,创业培训率和成功率和学员满意率分别占90%、50%和95%。(具体目标见《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 二、考核标准 1.获得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授权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 2.有2名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SIYB培训的组织及招生工作,至少要有3名以上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教师资格的教师承担教学工作。 3.要严格按照《SIYB创业培训课程操作规程》模式,实行 小班教学,每班招生为25人,最多限在30人以内,超过30人属违规行为。在教学管理中严格执行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中的“六统一”标准。培训学员满意率、培训率和创业成功率达分占95%、90%和50%以上。 4.具有满足SIYB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的固定教室、桌椅摆放要呈U型,至少有一台电脑、一个投影仪和一块白板、订卡办等必备的教学设备。 5.要针对成年人学习的特点,采用SIYB游戏法、案例法、讨论法、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互动教学法等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参与性和学习性,达到教学的最佳效果。 6.要根据微小企业小老板的需求和培训开展技术支持、政策支持和后续服务支持,要为微小企业者以及准备创业者建立培训档案,对已经创办的微小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 三、考核方法 评估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中评估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年工作目标顺利进行: 1.日常考核。根据《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各项目标的要求,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2.季度考核。建立和完善创业培训季通报制度。以《创业培训“515”工程实施方案》(吉劳际字[2008]80号)规定填报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进展情况表》和《创业培训“515”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汇总情况作为通报的主要依据。 3.半年和年度考核。组织培训师和有关教师定期对各地及培 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和后续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的自身建设情况,师资配备以及教学质量情况,完成工作目标措施和任务情况。考核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针对检查和抽查的情况,完善有关技术意见。 四、考核的时间 半年初评。从7月1日至7月15日对各创业培训机构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评通报。 年终总评。从11月15至30日对各类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年总总评和综合考评。经过综合评定,对年终总评位次居前或出色完成单项指标任务的,分别评定为综合先进单位或单项先进单位,对其颁发奖励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违规操作得要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没有开展培训任务的机构,将取消创业培训机构资格。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今年是落实党的十七大“促进创业带就业”的战略部署的关键一年,也是全省推行“全民创业促就业”的五个年头的关键时期,创业培训“515”工程为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及其社会群体提供创办微小企业的工作平台的具体措施。为此,各地要严格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劳社合字[2007]4号)的要求,加强对创业培训机构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指导已授权的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在创业培训工作中,严格按照创业培训模式,遵守创业培训技术标准和规则,提高创业培训教学质量、规范创业培训行为,建立与完善创业项目与小额担保贷联动机制,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项目要重点给与扶持。维护创业培训的品牌效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措施,打造创业培训品牌,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五人就业倍增效应,为本辖区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就业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2.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效应。已获得授权资格的培训机构可先按照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及省厅有关创业培训要求积极开展创业培训管理和后续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创业培训“六个统一”的原则和申请补贴工作程序,确保创业培训项目可持续发展。 3.加强分类指导,完成全年创业培训任务。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重视创业培训管理及创业培训机构推荐和筛选工作,要将本地区热爱创业培训事业,有一年以上创业培训经历的有关培训单位推荐到省厅。申请程序和条件仍按省劳动保障厅下发《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尼的企业”(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程序工作的通知》(吉劳社际字[2007]316号)文件执行。 4.对授权的创业培训机构要实行动态管理。凡是取得国家和省授权认定资质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创业培训管理规定,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实施教学,自觉维护创业培训品牌,努力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工作成效。省厅将会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对授权的培训机构实行年检和动态管理,根据其上报工作信息有关情况,对工作活跃、培训质量较高、创业成效显著的机构提供支持和服务,并给与表彰和奖励;对未开展培训工作或培训不规范、培训质量不高、创业成效不明显的机构,将取消其授权培训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