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东方市开展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中共东方市委办公室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7日 东方市开展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解决当前影响我市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联合下发《海南省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五次党代会和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博鳌亚洲论坛以及海南省建省20周年庆典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为目标,深入开展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有关维稳、平安建设和治安专项整治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一个治理理念、突出五项整治行动,强化六项措施"的工作思路,实现"一防止、二遏制、三减少、四增强"的工作目标。 "一防止":防止涉法涉诉或非涉法涉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点是防止因命案、土地纠纷、劳务纠纷和村务公开等引发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遏制":盗窃破坏铁路、通信设施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命案、"两抢一盗"、毒品犯罪、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和邪教等非法宗教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三减少":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减少,因宗族问题、场乡纠纷、村与村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治安、刑事案件明显减少。 "四增强":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和治安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东方市开展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河山(市委书记) 副组长:谭灯耀(市委副书记、市长) 吴 苗(市委副书记) 陈卫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符 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潘硕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吴曼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邢向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 毅(市公安局局长) 朱海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胡玉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符 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承海(市司法局局长) 黄文雄(东方边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潘硕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朱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分别为石钢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符致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宏雄(市公安局副政委)、陈裕芳(市司法局副局长)、赵丽(市委政法委)、文兵(市公安局)、陈晓(市人民法院)、王丽芳(市人民检察院)、蔡孝征(市司法局),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上传下达和信息报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负责各自的相关工作,互相配合,相互协作。 (一)宣传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符豪担任,成员为赵承海(市司法局局长)、符巍(市电视台台长)、陈启杰(法制时报驻东方站记者),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和舆论报导工作。 (二)督导组。分成4个督导组:第一督导组组长为林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组员为倪俊文、石磊、黎祥发,负责对八所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车辆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第二督导组组长为林宏雄(市公安局副政委),组员为韦建成、邹文凯、陈海,负责对江边乡、天安乡、东河镇、大田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车辆由市公安局负责;第三督导组组长为陈裕芳(市司法局副局长),组员为文武雄、王华梁、石政奇,负责对新龙镇、感城镇、板桥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车辆由市人民法院负责;第四督导组组长为金唐辉(市综治办副主任),组员为陈人伟、符坚,负责对四更镇、三家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车辆由市公安局负责。 (三)信息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海峰担任,成员为李德深、王家海、郭志文、陈伟,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材料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打击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局长罗毅担任,成员为石钢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符致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廷祥(市公安局副局长)、林宏雄(市公安局副政委)、黄文雄(东方边防支队支队长),负责对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四、重点整治的村庄及挂钩点市领导和责任单位 (一)八所镇:小岭村、皇宁村、罗带村、十所村。 挂钩点市领导:符波、袁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负责小岭村,市审计局负责皇宁村,市农业局负责罗带村,市水务局负责十所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符 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陈裕芳(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 鹏(市审计局副局长) 苏仁益(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兴壮(市水务局副局长) (二)四更镇:四中村、大新村、付马村 挂钩点市领导:陈卫东、陈章家、邢俊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社保事业局负责四中村,市国土局负责大新村,市技术监督局负责付马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符明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吴 江(市社保事业局副局长) 李彩胜(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家清(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三)三家镇:玉雄村、乐安村、红草村。 挂钩点市领导:吴苗、黄忠昌、邢向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负责玉雄村,市人劳局负责乐安村,市检察院负责红草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罗大波(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苏亚孙(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林沛仕(市人劳局副局长) 石钢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四)新龙镇:新村、部道村、龙佑村。 挂钩点市领导:陀建光、仲卫周。 牵头单位:市人民武装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负责新村,市社保费征稽局负责龙佑村,市统计局负责部道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仲卫周(市人武部政委) 成员:赵兴波(市建设局副局长) 文克广(市社保费征稽局副局长) 符德敉(市统计局副局长) (五)感城镇:布磨村、宝西村、陀烈村。 挂钩点市领导:陈道光、张莉莉、韩宇。 牵头单位: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负责布磨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宝西村,市卫生局负责陀烈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刘海波(市纪委副书记) 成员:符云勇(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人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莫位卿(市卫生局副局长) (六)板桥镇:中沙村、加力村、高园村、田中村、桥南村、桥北村、板桥村、南港村。 挂钩点市领导:潘硕儒、石庭芳、吴曼江。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负责田中村和中沙村,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力村,市物价局负责高园村,市公安局负责板桥村,市人民法院负责桥南村,市民族中学负责桥北村,市新华书店负责南港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朱海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成员:朱德华(市委政法委副主任科员) 王鸿光(市发展与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刘志仕(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人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办主任) 符致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 雄(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温秋清(市新华书店副经理) (七)东河镇:东方村、佳头村、中方村、东新村、冲南村、金炳村、玉龙村。 挂钩点市领导:文其光、裴秋玉、符红莉。 牵头单位:市政协办。 责任单位:市政协办负责中方村,市畜牧中心负责东方村,市林业局负责东新村,市扶贫办负责佳头村,市民宗局负责冲南村,市移民中心负责玉龙村,市民政局负责金炳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赵国政(市政协秘书长) 成员:庄开国(市畜牧中心副主任) 朱深荣(市林业局副局长) 符瑜诚(市扶贫办副主任) 汤应孙(市民宗局副局长) 文承福(市移民中心副主任) 陈吉雄(市民政局副局长) (八)大田镇:报白村、冲报村、俄乐村、俄龙村、新宁坡村、马龙村、玉道村。 挂钩点市领导:杨天梁、符史环、王文生。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负责新宁坡村,市交通局负责俄乐村,东方国税局负责玉道村,市边贸总公司负责俄龙村,东方地税局负责报白村,国营岛西林场负责马龙村,市烟草局负责冲报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高昌琼(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杨剑锋(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江畴(市交通局副局长) 宋进峰(东方国税局副局长) 文宇忠(市边贸总公司总经理) 吉 峰(东方地税局副局长) 符凤香(国营岛西林场副场长) 王泽新(市烟草局副局长) (九)天安乡:王沟村、陈龙村。 挂钩点市领导:杨福生、李良海。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负责陈龙村,东方公路局负责王沟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罗少华(市人大秘书长) 成员:张 晓(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王鸿儒(东方公路局科员) (十)江边乡:布温村、老村。 挂钩点市领导:李显民、李琼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老村,市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布温村。 驻村工作组 组长:钟祥学(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黄 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如龙(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五、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3个月,从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巩固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召开全市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动员大会,各乡镇农场和市直政法各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广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对本辖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进行深入的排查摸底,及时掌握因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干群关系、村务公开、酗酒、环境污染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及时掌握本辖区的重点人员(负案在逃人员、吸毒人员、老上访户、"两劳"释放人员、酗酒打架斗殴人员等),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通过排查摸底,对本辖区的治安混乱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至5月15日)。各乡镇农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逐一确定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化解期限,尽可能将各类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办。各村(居)委会要建立健全"两会一队",组建护村队、护路队,进行巡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做到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缴",切实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市政法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抓稳定也是抓发展、抓治安就是促民生"的治理思路,开展五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斗争,组建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打击街头"两抢一盗"现行犯罪,及时摧毁结伙做案团伙;制定专门追逃方案,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抓追逃制度。二是开展"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三是开展禁毒专项斗争,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原则,开展"大普查"、"大收戒"、"大帮教"活动。四是开展"侦破命案"专项斗争,对2001年以来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4宗未破命案,要认真研究案情,找准侦查方向,力争尽快破案。五是开展农村酗酒斗殴致伤、致残、致死专项斗争,推进"节制饮酒,告别陋习"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市委市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农场和有关部门开展本次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逐一对照排查出的问题,检查是否落实了整治措施,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辖区的社会治安面貌是否得到改变。市委、市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疏于排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信息报送不及时、处置工作被动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六、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各责任单位对所负责村庄的治安混乱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找准整治行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并主动与省、市督导组沟通,密切配合,一抓到底。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活动,及时了解广大农民的生活现状和思想动向,及时掌握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好造册登记,建立台账,详细分析存在问题结症,研究制定出化解矛盾的措施,以改善民生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三)深入开展农村酗酒打架斗殴致死致残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市提出的"招商年"和"发展环境建设年",开展城市环境综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针对农村打架斗殴致残致死案(事)件的专项治理、专项防范、专项督查、专项查处,并依法处置农村打架斗殴致人伤亡案(事)件,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着眼重案多发期提前采取措施进行教育活动,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切实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四)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市政法部门要坚持"严打"方针,针对我市农村社会治安的特点,深入开展"打盗抢抓逃犯","打黑除恶"、"禁毒人民战争"、"收缴黑枪"等"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发生在农村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已经发生的重大恶性案件要快侦、快破,尽快消除影响。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专案侦查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抓捕力度,提高防范实效。开展整治农村地区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各乡镇和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和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依法予以严惩。继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遏制非法宗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农村的发展蔓延。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对命案、毒品犯罪、打架斗殴、"两抢一盗"犯罪、盗窃破坏通信电缆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进行起诉和判决,予以惩处。市委政法委和公、检、法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公捕、公判活动,计划今年4月份在东河镇召开一次公捕、公判大会,依法从重从快审结一批命案、黑恶势力犯罪、故意伤害、毒品犯罪、盗窃破坏通信电缆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震慑犯罪,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本次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进行认真组织和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专栏、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制造舆论声势,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结合"五五"普法和"法律进乡村"活动,切实做到"六结合":一是法律进乡村与重点村庄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二是法律进乡村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相结合;三是法律进乡村与重点案件相结合;四是法律进乡村与重点混乱地区宣传教育相结合;五是法律进乡村与村级换届重点村庄相结合;六是法律进乡村与重点集中整治相结合,既增强了法律效果又促进了重点工作的开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群众要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顾大局、识大体,引导群众依法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共同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 (六)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对本次整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把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大对案件举报人和立功人员的奖励力度,对侦破命案的举报人及破案人员要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奖励;对批捕在逃犯的举报人和追捕人员给予不低于1千元的奖励;对负案在逃犯的举报人和追捕人员给予不低于500元的奖励;对办理吸毒人员劳教案件的干警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奖励;对其他案件的举报人和破案人员给予不低于1千元的奖励。要确保各项奖励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实行抓到一个逃犯,兑现一次奖金;侦破一起案件,兑现一次奖金。(举报电话:25522150 25522421)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整治工作,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保证必要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力对策,切实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突出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要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排查。要建立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情况报告制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限期改变面貌。二是抓好打击环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三是抓好防范环节。积极组建由市政府出资的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健全村级群防群治组织。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互通情报,联手作战,对各类违法犯罪做到快侦、快诉、快审,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乡镇、农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对本辖区开展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要于每个星期一上报市委政法委,确保信息畅通,为市委、市政府及时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