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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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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皖价电(2008)20号
【发布日期】 2008-03-21
【实施日期】 2008-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
  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涨,我省部分地区柴油供应又出现偏紧迹象。为及时掌握各地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稳定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应急监测工作,从2008年3月21日起,请每日提供如下情况:
  一、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中石化安庆分公司提供每日汽油、柴油和液化气市场库存、销售数量和价格情况。
  二、各市物价局要密切关注当地成品油、液化气市场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上报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包
  括有无限量供应、断档、排队加油和违反价格政策等现象。
  三、加强价格管理、保障市场供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请于每日上午11时前,将上述有关情况报送我局价格监测中心。同时,请接到本通知后,将从事此项监测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姓名、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报送我局监测中心。联系人:吴明民,联系电话(传真):0551-2652606,电子邮箱:wmm6878@163.com。
 
安徽省物价局
200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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