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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市深化改革工作实施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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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08〕29号
【发布日期】 2008-03-24
【实施日期】 2008-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宁波市深化改革工作实施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宁波市深化改革工作实施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宁波市深化改革工作实施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又适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根据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2008年深化改革工作实施要点。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协调推进经济、农村、社会、政府四大领域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为实施“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导向。积极推进关注民生的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平正义的制度,将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统筹协调的改革联动。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改革的积极性,使各项改革有机衔接、协调配套。

  ——坚持从实际出发的改革理念。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度统一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推进。

  二、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经济领域的体制改革

  (一)积极推进创新驱动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实施意见》(甬党(2007)24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甬党(2007)14号)及其配套政策,健全促进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改进对企业科技创新的资助方式,健全以网上技术市场为重要载体的产学研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产学研创新联盟。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综合协调,完善交易规则和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有序交易(市科技局负责落实)。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提供融资担保和建立补偿机制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深入实施自主品牌战略,推进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完善品牌奖励政策,引导企业着力提高品牌价值。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动企业大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造优质产品,积极参加国际环保、质量和安全等各类认可认证(市经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快培育大公司大集团。积极引导优质企业上市。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和销售上规模、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上市。鼓励和规范引导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尽快创造条件上市。扶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市场前景看好的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制订上市计划。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市金融办负责落实)。通过技术、资本、管理等联合,组建创新、管理、制度等优势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市经委负责落实)。

  (三)加快建立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机制。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项目,建立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市发改委负责落实)。初步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市级以上环保管理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市环保局负责落实)。按照国家节能技术推广目录,运用信贷杠杆、资金奖励、税收优惠等措施,促进企业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新产品(市经委负责落实)。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矿山开采、户外广告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改革,加快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步伐(市审管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继续推行并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探索建立存量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研究完善燃气价格政策,完善管道燃气工程配套费收费政策,逐步建立节约型燃气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液化石油气定价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结构。研究制定市区水价改革方案,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深化电价改革,尽快落实差别电价政策,逐步淘汰高电耗企业(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五)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设立和运作好公共服务性公司和国有战略性投资公司。完善国有资产运营体制和政府性投资公司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董事、监事委派机制,积极探索开展选派外部董事试点。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市国资委负责落实)。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城镇集体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六)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服务行业和领域。继续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开放的产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在财政、税收、技改、信贷、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优化信用资源,搭建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信用平台(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农村领域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稳步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负责落实)。在确认集体林权和个人承包权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山林适度规模经营(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二)进一步深化村级经济的体制改革。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积极稳妥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工作,确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积极探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公司制改造和实行终止制度,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加快合作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村企结对机制,落实结对企业的扶持政策,促进互利共赢(市农办负责落实)。

  (三)积极探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资本金充足、内部管理完善、运作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并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村镇银行试点(宁波银监局负责落实)。积极探索农贷风险补偿机制,创新小额信贷方式,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推进专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业务,逐步扩大可供担保的范围(人行市中心支行负责落实)。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和相关情况,逐步增加保险品种(市农业局负责落实)。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四)积极探索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住房产权制度,探索农村住房抵押的办法和途径。加大空心村整治力度,积极推进退宅还耕。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办法和途径(市农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积极推进中心镇改革和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3号),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对中心镇改革和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扩权,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省小城镇(中心镇)发展和改革试点(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着力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鼓励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长效帮困就业机制,完善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政策,加大培训补贴受惠面。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重点扶持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培训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职业培训体系(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参保面。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城乡养老保险相互衔接、合理互通的办法(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进一步完善分层管理、分类施保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救助资源整合,建立统一的救助信息平台,落实医疗救助全覆盖,实施规范的临时困难救济制度。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规范运作,加强评估。逐步在农村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的基础教育体制,改善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依法加大对民办学校发展的扶持力度。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以实现教育均衡与公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城乡薄弱学校倾斜(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四)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支持力度,激励文化创新。使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文化单位改制政策,支持改制单位加快发展(市文改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不断扩大小病受惠制度。继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局负责落实)。继续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县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集中直接采购制度(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六)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街道、社区等基层的社会管理体制(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快全市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进程,研究制定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和谐社区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宁波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的立法工作,规范行业协会行为,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提升行业协会的质量(市民政局负责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07)15号)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外来人口服务与管理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推进政府领域体制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新减少的审批项目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对我市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继续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县(市)、区全面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并于2008年上半年完成。在市本级分阶段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争取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建成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暨电子监察系统,完善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制度,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市审管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核准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完善代建制,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责任。研究探索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的办法与途径(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三)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办法,逐步健全监督制衡机制。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稳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公务卡应用试点,进一步规范各类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改革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市财政局牵头,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积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引进一批外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机构,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规范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市金融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培育一批以资本和技术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创新主体,并探索建立新三板市场(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通过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引导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鼓励可市场化运作的其他类型事业单位创造条件转企改制(市人事局负责落实)。

  (五)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改革现行的考核办法,将促进自主创新、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和改善民生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推动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人事局负责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以总结三十年改革开放重要历史经验为契机,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突出改革重点,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改革责任。发改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并在年中和年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项改革的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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