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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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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河南省  
【发文字号】 濮政办〔2008〕19号
【发布日期】 2008-03-28
【实施日期】 2008-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濮政办〔2008〕19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计划性,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濮政办(2005)60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濮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组织领导。凡有规范性文件起草任务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起草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进度,落实工作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起草任务按时完成,以维护制定计划的严肃性。
  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方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采取向社会公布草案、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法律关系复杂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决策,做到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要时起草部门应邀请政府法制机构和相关部门一并参与调研;要突出地方特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要符合制定技术要求,做到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简洁、准确。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规范性文件草案完成后,按照一式3份的要求,连同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直接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66679)。今后,凡未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临时动议,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  附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
 
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起草单位
1 濮阳市行政执法协调办法市政府法制办
2 濮阳市行政执法投诉暂行规定市政府法制办
3 濮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建委
4 濮阳市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审计局
5 濮阳市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市建委
6 濮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劳动保障局
7 濮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劳动保障局
9 濮阳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市环保局
10 濮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民政局
11 濮阳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务输出工作大力发展劳务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务输出工作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
13 濮阳市政府关于印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市人口计生委
14 濮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关爱女孩社会经济政策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
15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市司法局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民政局
17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社区用房建设的意见市民政局
18 濮阳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市劳动保障局
19 濮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
制落实优先优惠政策的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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