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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08年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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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亳办发(2008)8号
【发布日期】 2008-03-31
【实施日期】 2008-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高校:
  《亳州市2008年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31日
亳州市2008年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行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的目的
  项目建设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手段,是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途径。实行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与监督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二、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的要求
  2008年我市把优选出的61个项目列入重点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具体要求是:
  (一)积极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帮助协调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境评价审批及资金筹措等,加快建设进度。
  (二)加强与项目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包责任制的实施措施
  (一)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分包领导每年要召开两次以上的项目协调会议,坚持每月深入项目单位,了解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实施重点项目调度会议制度。根据已确定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三)实施通报、考核制度。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将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各部门通报,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通报。同时,根据项目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考核内容。
  对进度慢、问题突出的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办,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进度,推动我市项目建设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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