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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等八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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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08)77号
【发布日期】 2008-04-03
【实施日期】 2008-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等八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我市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实现全市工业工作会议提出的“2008年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795.5亿元,增长2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91亿元,增长25.3%;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288.6亿元,增长16.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59亿元,增长19.0%;全市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6%”的目标,现将《龙岩市工业“八大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三日

 

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7]90号)精神,为进一步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2007年实施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方案如下: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优质服务为推力,按照“抓亿元企业就是抓龙头、抓规模企业就是抓源头”的思路,重在培育,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强化政府优质服务和政策配套推动功能,促进和催生一批具有发展活力、增长潜力、竞争实力、增长主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全面提升工业经济整体素质和发展后劲,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育目标

  2008年,全市净增25家亿元工业企业,其中新罗8家、上杭4家、长汀4家、连城3家、漳平2家、永定2家、武平1家、龙岩开发区1家;净增120家规模工业企业,其中新罗45家、长汀15家、连城13家、漳平12家、上杭10家、永定10家、武平10家、龙岩开发区5家。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内涵挖潜、外延拓展并举,持续推进项目带动战略。

  以内涵挖潜推动存量增长。引导现有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依托企业自身基础,围绕扩大现有生产能力,积极挖掘潜力,大力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全面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工艺水平;强化企业技改投资主体意识,通过落实政府优惠土地、技改项目贴息、部分税费减免等激励措施,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增强技改投入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重点技改项目实施进度,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以外延拓展推动增量扩张。按照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围绕基础性项目(重要原材料生产、重要零部件配套等项目)、拓展性项目(延伸产业链、扩展产品系列、增加产品功能等项目)、战略性项目(幅射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港澳台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和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力度,主动寻求与中央、省属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积极生成、引进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实施步伐。

  (二)大力推进制度、技术、管理创新,奠定企业发展基础。

  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引导企业尤其是拟培育为产值超亿元的重点企业,通过吸收民间资金、债转股、无形资产(如品牌、采矿权)引资等途径,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直接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决策水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在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按照上市公司的条件进行规范和完善,积极争取在境内外主板或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企业扩张发展。

  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工作站,搭建技术创新平台。二是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充实企业科技人才队伍。三是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2%(其中高新技术企业5%)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大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四是推进产学研结合。充分用好“6.18”平台,促进更多技术难题和科研成果项目对接;争取国家、省级技术研发基地落户我市,积极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突破技术难关;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和联合开发,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大力推进管理创新,促进各类要素的高效利用。一是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加强企业标准化、计量、统计、职工基础教育和规章制度建设,打牢管理基础。二是突出管理重点。加强现场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三是大力推进战略管理。高度重视战略管理工作,着力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努力做到以战略思维、战略眼光、战略规划、战略决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四是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科学化。加强财务、人力、物资、销售、技术、售后服务等管理资源信息化改造,实现管理系统化、智能化;积极应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先进生产技术,广泛采用数字控制先进设备,提高生产过程信息化水平;加快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开展商务贸易活动。

  (三)大力推动扩张重组,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通过延伸产业链做大。按照产业链衔接要求,围绕大企业、大集团的主导产品发展延伸产品,上下延伸产业链,壮大企业规模。二是通过协作配套做大。鼓励市内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加快自身发展。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谋求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协作配套,加快发展步伐。三是通过优势企业重组扩张做大。引导和鼓励优势企业打破所有制和地域界限,利用技术、资本、品牌、营销网络等手段,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扩张,加快发展壮大。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品牌扩散、扩张,提高品牌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做强做大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

  (四)强化协调服务,营造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业“百家千户”培育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委,具体负责“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育工程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把培育工程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在融资担保、技术创新、品牌培育、创业辅导、人才培训、资金支持、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创新服务体系。一是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瓶颈制约。二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根据“10+3”产业发展布局,以现有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以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为依托,因地制宜构建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着力加快市科技创业园和面向环保、工程机械、矿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的5个公共技术平台和3个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完善创业培训平台,从提高经营者和管理队伍素质入手,充分利用省、市创业培训资金,争取年培训500名经营管理人才和1500名有志创业人士。坚持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三管齐下”,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

  落实扶持政策。一是实行奖励制度。对列入“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的企业,除享受《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投资与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06]186号)规定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扶持政策:对年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统计年报总产值同比现价增长20%以上,实际纳税地方所得额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达标当年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5万元、6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资金由市财政和同级财政各承担50%。二是实行优质服务。有关职能部门向国家、省、市申报支持企业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时,优先上报规模工业企业特别是亿元企业。银行办理授信贷款额度和贷款时,优先安排规模工业企业。各级担保中心优先为规模工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国土部门优先为规模工业企业扩产建设用地安排和办理用地有关手续。有关职能部门优先办理规模工业企业人员出国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对亿元企业使用的1部小车免交本市境内的道路通行费(不含高速公路通行费);所聘的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可在市内本人居住地自主选择学校借读,学校在规定的班生数范围内予以接收,收费标准与当地居民相同;安排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实行重点跟踪协调。对100家上年亿元企业和35家今年拟培育为亿元企业(详见附表)实行重点协调、逐月跟踪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投资建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继续实行考评制度。把“百家千户”培育工程纳入年度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抓好任务分解、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工作,推动“百家千户”培育工程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农办、财政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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