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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及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肇庆市其他机构  广东省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08]45号
【发布日期】 2008-04-03
【实施日期】 2008-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及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及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日
肇庆市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及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  为应对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确保全市电力有序可靠供应,根据《印发广东省保障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13号)、《广东省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广东省抗冰救灾期间应急错峰用电预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做好我市电力供应及安全工作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快速发展趋势,用电需求增长较快,预计2008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82000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0%;最高供电负荷高达140万千瓦,同比增长33.5%。由于全省电力供应呈现全年性、全网性、电源性的缺电局面,未来3年我省仍将面临电力供应严重短缺形势,加上我市地方小火电机组受燃油价格高企及国家上大压小政策影响已关停或停止发电,而地方小水电受来水制 约,补充省网供电不足差距较大,预计全年最大负荷缺口将达30万千瓦以上。保障我市电力供应和安全运行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电力供应紧张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千方百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保障电力供应和电网运行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在肇庆电网出现电力供应紧缺的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启动错峰响应,将各项错峰用电工作落到实处。
  (二)引导企业自觉错峰,提高自觉错峰率,做到限电不拉路。
  (三)引导企业改变用电方式,移峰填谷,提高负荷率。
  (四)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全市不出现大范围、长时间无序限电,最大限度地降低缺电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三、工作原则
  (一)快速响应原则。各相关部门、单位在实施错峰响应时要快速启动不同电力缺口情况下的错峰方案,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
  (二)有保有限原则。确保居民生活、涉及民众生活的社会公共单位和企业、农业生产、党政机关、军警部门、各应急指挥中心、铁路、码头、公路交通、医院、广播电视、学校、金融系统等重要单位、部门用电。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高消耗型企业用电负荷,启动应急错峰时原则上停止其生产用电。
  (三)平衡调整原则。根据各地用电结构、负荷缺口、高耗能企业用电、负荷率等情况,结合全市电力供应能力,合理调整各地区市网用电负荷指标及错峰计划。
  四、实施内容
  (一)错峰对象及顺序:
  1、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
  2、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包括陶瓷、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立窑水泥、小钢铁、冶炼、电镀、制革、染整、造纸等;
  3、工业企业;
  4、商业及服务业。
  (二)错峰分类。
  错峰用电分为:自觉错峰、强制错峰、线路强制错峰、电网受限错峰。
  1、自觉错峰:指企业按错峰计划指标自行压减负荷。包括轮休错峰、日常避峰、紧急避锋。
  (1)轮休错峰:错峰企业按照供电部门安排的轮休日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期停止生产用电。以“每周”为时间周期,每周错峰轮休天数视供电缺口情况而定,安排企业“开六停一”、“开五停二”、“开四停三”、“开三停四”用电等。
  (2)日常避峰:根据企业用电负荷特性,选择相关企业每天在用电高峰时段(7:00至23:00)按一定比例自觉压减负荷避峰。
  (3)紧急避峰:根据企业用电负荷特性,选择可快速压减或可中断负荷的企业作为紧急避峰用户。当电力供应异常紧张或省临时大幅下调网供电指标时,启动紧急避峰负荷,紧急避峰用户在30分钟内自行压减负荷,属随机错峰。在正常供电情况下,紧急避峰用户不参与轮休错峰与日常避峰。
  2、强制错峰:指企业没有按错计划指标压减负荷,由供电部门对其实行拉闸限电(含专线用户)。
  3、线路强制错峰:指由于超计划指标用电而对10千伏及以上线路实行拉闸限电。
  4、电网受限错峰:由供电部门在电力输送网络限制(含主网、配网线路、设备检修)造成地区性、局部性、结构性缺电时实施的自觉错峰。
  (三)错峰工作流程。
  1、制定网供电指标和错峰计划。
  各县(市、区)的市网用电负荷指标及错峰计划原则上以市经贸局下达的计划指标为依据,由肇庆供电局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市调”)、肇庆供电局营销部(以下简称“营销部”)结合电力供需平衡情况,进行月、周、日滚动预测后按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1)制定月网供电指标及错峰计划:
  市调根据月电力供需平衡预测,于每月28日12时前下达各县(市、区)供电局、配营部(以下简称“各地供电部门”)次月网供电负荷指标,各地供电部门结合地方电源出力和负荷需求,预测次月最大错峰负荷,于当月26日16时前上报市调,市调会同营销部根据各地区错峰负荷预测情况,结合各地电网用电结构、地方电出力、高耗能和高污染用电负荷、负荷率以及当月实际错峰等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经市经贸局同意后正式下达次月网供负荷和错峰计划。
  (2)制定周网供电指标及错峰计划:
  市调根据周电力供需平衡预测,于每周四17时前下达各地供电部门次周网供电负荷指标,各地供电部门结合地方电出力和负荷需求,预测次周最大错峰负荷,于周五12时前报营销部,经营销部审核后于周五17时30分前下达次周错峰计划。必要时,市调会同营销部调整网供电指标,报市经贸局同意后下达执行。
  (3)制定日网供电指标及错峰计划:
  市调根据日电力供需平衡预测,于每日16时30分时前下达各地供电部门次日网供电指标及错峰预警信号。各地供电部门根据本地区地方电出力、负荷需求及错峰预警信号预测次日最大错峰负荷,并于17时30分前将次日错峰计划通知错峰相关单位。
  2、错峰预警信号的执行。
  错峰预警信号分为绿色预警信号、白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红色预警信号、黑色预警信号,由市调在每日向各地供电部门下达市网用电负荷指标是同时发布。
  (1)当市调发布绿色、白色预警信号时,原则上不安排企业错峰。
  (2)当市调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时,各供电部门根据地区电力缺口情况,启动相应的错峰方案,安排用户自觉错峰,将本地用电负荷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3)当市调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各地供电部门除执行黄色预警信号外,必须严格控制用电指标。必要时采取线路强制错峰,将本地用电负荷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4)黑色预警信号:全省负荷缺口达到800万千瓦及以上时,按《广东省抗冰救灾期间应急错峰用电预案》启动应急错峰方案,实施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停电避峰,直至负荷缺口控制在800万千瓦以下为止。
  各地供电部门应根据上述预警信号建立用户错峰预警机制,及时将错峰开始及结束时间通知企业,引导企业有序用电。
  3、错峰执行。
  (1)当供电局启动错峰方案时,应首先限制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类高耗能企业用电,在电网高峰时段停止其生产用电,其次安排工业用户错峰,最后安排商业、服务业错峰。
  (2)错峰时按照先自觉错峰,后强制错峰,最后线路强制错峰的顺序进行。
  ①各地供电部门按日错峰计划监控用户自觉错峰,如发现不执行自觉错峰的可采取强制错峰措施。
  ②各地供电部门严格按照市调下达的日网供电指标控制负荷,如实行自觉错峰和企业强制错峰仍超计划指标,应按调度指令实施线路强制错峰。
  ③线路强制错峰按“先县调,后市调”的原则实施,即县调实施线路强制错峰后仍超出网供负荷指标时,由市调对该地实施线路强制错峰。
  (3)当电网遇有突发事件时,市调将采取调整各县(市、区)用电临时指标。当出现超临时指标威胁到电网安全运行时,市调将按照电网事故限电序位表对有关县(市、区)限电,以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4、错峰执行情况统计与上报。
  (1)各地供电部门必须在每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日错峰用电情况日报表上报市调。
  (2)如发生线路强制错峰影响居民用电的应立即统计上报。
  五、有序用电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地错峰方案及应急错峰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负荷管理控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供电部门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落实各项有序用电措施,确保错峰用电落实到户,促使参与错峰的用户优化用电行为,做好错峰、避峰工作,确保电力有序供应和安全运行。
  (二)技术措施。
  各地供电部门要将负荷管理系统投入错峰用电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并扩大负荷管理系统终端覆盖面,参与错锋的专变用户安装负荷管理系统终端要达到100%。充分利用系统的监测功能,加强有序用电和错峰用电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用电客户的错峰次数的错峰时间。
  (三)经济措施。
  结合峰谷电价、差别电价等经济措施,引导企业改变电能消费模式,实行移峰填谷用电,运用经济手段,促使企业主动错峰、避峰。
  (四)宣传引导措施。
  1、积极配合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项节能降耗、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充分了解我市面临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增强公众节约用电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错峰限电给社会带来的影响。
  2、各地供电部门要做好参与错峰企业的协调工作,及时发布错峰用电信息,使企业对错峰计划心中有数,提前做好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安排。在电网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过95598服务热线做好企业沟通、解释工作,争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五)加大电网建设工程的协调力度。
  各地经贸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市政府2008年加快电网建设保障电力供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落实好辖区电网建设项目相关工作,促使当地电网建设工程尽快投入运行。
  (六)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制度。
  各地经贸、供电部门必须切实加强信息管理,认真做好当地电力月度运行、季度电力生产计划、季度新增工业企业用电情况等材料的按时报送工作;如发生大面积停电、主要电厂机组事故停运、错峰用电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事件以及需要市协调处理的供用电事项,必须迅速以书面形式向市经贸局、肇庆供电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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