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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  
【发文字号】 深府(2008)61号
【发布日期】 2008-04-07
【实施日期】 2008-04-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深府(2008)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用有关规定,现决定废止市政府《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深府(1990)206号)、《关于调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深府(1997)136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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