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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特殊教育资源库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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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教基办〔2008〕15号
【发布日期】 2008-04-08
【实施日期】 2008-04-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特殊教育资源库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为了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工作,以信息化带动特殊教育的现代化,实现特殊教育跨越式发展。教育部制作了“全国特殊教育资源库”(含公共资源库、听障资源库、智障资源库和视障资源库)。目前发放到我省的有听障、智障和视障资源库三类VCD光盘。为了让我省的特殊教育学校使用好这套资源库,使其在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就推广应用特殊教育资源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教育资源库对于弥补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匮乏、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和学生的学习能力及学习质量都具有很大的帮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资源库的推广应用作为提高本地特殊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指导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做好特殊教育资源库的推广应用工作。
  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并结合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的实际,省教育厅决定,将西安市盲哑学校和汉中市聋人学校作为我省的特殊教育资源库推广培训基地,负责为我省的特殊教育学校培训技术维护人员和学科教师。以上两所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我省的培训工作。
  三、为了切实做好特殊教育资源库的推广应用工作,省教育厅委托西安市盲哑学校和汉中市聋人学校为我省特殊教育学校统一复制所需资源库光盘,并免费发放给各学校。请各市(区)教育局将本地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类别(盲、聋、弱智)、学校地址、邮编等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务必于4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王亚新,
  电 话:029-87338626
  邮 箱:jytwyx@126.com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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