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2008)44号
【发布日期】 2008-04-09
【实施日期】 2008-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  根据《东莞市鼓励科技企业上市暂行办法》(东府(2007)31号)及相关操作规程的有关精神,经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决定,认定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对照支持企业上市的条件、范围、额度和标准,落实相关资助(奖励)政策,完善促进企业上市的配套服务。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九日
  附件:
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高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康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日新电线实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智通人才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益新五金有限公司
广东领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五星太阳能有限公司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银禧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中域电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