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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天地社火节目排练和演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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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陕西省  
【发文字号】 陕政办函(2008)60号
【发布日期】 2008-04-10
【实施日期】 2008-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天地社火节目排练和演出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渭南市人民政府:
  最近,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向我省下达了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前表演工作任务书,我省推荐的《天地社火》节目初步入选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前表演。此前,全国各省、市、区共报送130余个节目,目前初步入选26个,下一步还将筛选,最终确定20个节目参加正式演出。届时,中央电视台将向全世界现场直播,以充分展示我国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和各族人民团结奋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我省入选的《天地社火》节目由韩城行鼓、潼关古战船、陈仓竹马和24面龙凤旗组成。根据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导演组的修改意见,《天地社火》编导组对节目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我省演出人员来自渭南市、宝鸡市及韩城市、潼关县、陈仓区等地,演出队伍分散、演员人数多,表演难度大,给节目排练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奥运会开幕式前表演是奥运会开幕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很大并将永载奥运史册,因此,必须尽最大努力,争取使我省排演的《天地社火》节目最终入选。鉴于此,为进一步做好节目排练工作,除省上继续全力支持外,请宝鸡市和渭南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并积极协调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人员安排、经费、场地、节目排练、赴京演出等方面给予本次活动大力支持,确保《天地社火》进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前表演并演出成功。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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