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 2008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关键一年,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最后一年,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阶段性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和市委“构建大交通、培育大产业、争取大政策、促进大和谐”的发展战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创造力,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打好老区发展翻身仗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规范化责任型政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基层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1、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决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发挥专家咨询机构在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公共服务、民主法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中的咨询论证平台作用;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把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依法落实决策责任。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监察、财政、审计、统计、人事、法制、政务中心、政府目标督查机构参加。 2、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入研究探讨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实施政府职能及机构编制清理,为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好基础;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企、政资、政事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在职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编办)牵头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参加。 3、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加快推进以服务公众为核心的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项目,搭建统一审批平台;简化、规范审批程序,不断创新审批方式;进一步简化工业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充分利用网络服务平台,扩大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强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5、深入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在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采取现代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公共事业领域特许经营等新的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实现政府管理方式创新。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抓紧修订完善《巴中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巴中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办法》(巴府办发[2007]60号)精神,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裁决等主要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管理、备案、审查和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应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上一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各部门应定期向本级政府书面报告依法行政的情况。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弹性空间”。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梳理、细化,要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对自由裁量空间细化,将具体裁量权条目以文件形式向政府报告后,以政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3、积极稳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在搞好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调研和经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学习其它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先进经验,按照条件成熟的原则适时在巴州区、南江县两地进行试点。此项工作由巴州区、南江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参加。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规范性文件调研、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努力扩大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论证的范围,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抓好对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参加。 5、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整合监督资源,建立财政、审计、人事、监察、法制、政府督查机构六位一体的行政监督体系,以软环境建设为中心,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加强行政监督部门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密切配合,对各监督环节反映和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查处。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效能办公室牵头负责,监察、财政、审计、统计、人事、法制、政府目标督查机构、政务中心参加。 (三)探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 1、切实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以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机制;强化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方衔接的工作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访局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2、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体系;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创新;切实解决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逐步推进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核;依法保障行政复议办案经费,落实必要的办案条件。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财政、人事、政府目标督查机构参加。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严格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协调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典型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工作;建立重大行政诉讼跟踪反馈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4、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细化操作程序,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和抗御风险能力;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对制定的预警和应急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广泛开展基层应急普及工作,提升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参加。 (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法制工作新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尤其是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安排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会同法制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于2008年7月底前向本级政府提出切实加强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工作的具体建议。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配强、配齐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使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与其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担负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跟踪研究、情况交流等重要职能,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做到服务在前,参与其中,积极善后,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思路。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撑和法制保障。此项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财政、人事、法制等部门共同负责,市级各部门参加。 |